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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蕭曉玲被迫害?法院確認她罵學生下三濫才解職] [聯合報] [2016-09-23]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6-9-24 11:58 PM     標題: [蕭曉玲被迫害?法院確認她罵學生下三濫才解職] [聯合報] [2016-09-23]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16-9-25 12:01 AM 編輯

臺北市長柯文哲決定撤銷郝龍斌市府時代,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解聘的決定,讓她復職,並發還被解聘9年間的薪水,法務局長楊芳玲認為於法無據,憤而求去。人本教育基金會於22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多位民進黨籍市議員出席,肯定這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更應追究過去迫害蕭曉玲的教職官員。蕭曉玲也說,若柯市府沒有繼續追究,那轉型正義是「為德不卒」。

不過曾任郝市府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在臉書發文,列出當初臺北市教育局將蕭曉玲解聘的理由,並且抨擊:一個行為脫序、經行政法院判定敗訴的老師,只要宣稱自己遭受政治迫害,柯文哲市長就可以違法准許重新復職,並可以領到九年薪水。他也指出,如果市府真的將九年的薪水發給蕭曉玲,可能遭審計部要求追回。

葉慶元表示,教育部103年1月15日的「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對蕭曉玲遭投訴到最後解聘的始末,有詳盡的解釋。他並且質疑,看到蕭曉玲當時的教學與處事方式,誰願意自己的孩子被這樣的老師教?

1、強制學生竄改教室日誌、強行留滯學藝股長質問原先日誌紀錄、嚴厲責罵學藝股長而導致該生身心受創;

2、將學生聯絡簿於媒體上公開(按:未徵得導師或學生家長同意,擅自奪取並影印聯絡簿內容後公諸媒體,已違反「教師法」17條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之規定);

3、上課常只放影片而不講解(同一部影片連續放映6週至8週);

4、未依教學計畫進行教學(罔顧學生受教權益);


5、上課常遲到早退;


6、上課時常以不雅或不當言語傷害及羞辱學生自尊(按:蕭師的情緒自我控管常處不穩定狀況,對於渠不合意之學生習以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等不雅字眼,透過語言暴力傷害學生,使學生心靈嚴重受創);


7、以巨大的音樂聲響轟炸學生的耳朵(讓學生的聽覺健康受到嚴重的傷害);


8、常以言語攻擊他班學生並離間學生間的情感(造成衝突和對立,並擾亂學校秩序);

9、在課堂上大肆謾罵及批評與渠政治立場不同之教師、在課堂中常因情緒不穩定而辱罵學校師生及行政人員(包括學生、導師、生教組長、訓導主任等,並時常灌輸學生反抗合理輔導管教之不當觀念,且經常攻擊其他領域教師或導師,誤導學生無須學文言文與國文修辭,擾亂認真授課教師之上課秩序,離間學生與班導師間之情感等);


10、上課時常逕自離開教室(時間長達20分鐘之久,且回來後亦未向學生說明緣由,罔顧學生教室學習安全);


11、成績評分方式常依個人喜好而非客觀測驗成績(按:渠常向學生表示係用臉打成績,測驗及評分均未遵照教學規準給予學生成績評量,致渠成績評量標準屢遭家長投訴及抗議);


12、蕭師常利用渠進入班級上課或監考的機會隨處拍照或錄音蒐集資料(按:該行為並未經過該班導師同意,且渠更向該班學生表達拍照錄音的用途是要對他們進行蒐證;甚至亦向某些教師以威脅恐嚇的口吻表示:「現在被告的是我,以後就換你們被告」等語,讓許多教師、學生都在恐懼不安中過日子);


13、又接二連三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校內相關組織及人員(含各教評委員、輔導小組委員及家長會等)並有威脅恐嚇之嫌;


14、拒絕巡堂視導、辱罵長官、言行不一及公然說謊。


蕭曉玲經中山國中分別於96年12月13日、96年12月31日及97年1月11日召開3次調查小組會議,對所蒐證之資料予以討論後,逕提該校97年1月23日之教評會審議,並於教評會會議中就相關事證再進行討論後,始經表決程序後決議解聘。』


有網友質疑,監察院於102年2月27日,曾針對本案對北市教育局與中山國中提出糾正,認為「本案該校所組調查小組未符規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就校長與教師之解聘無一致性,此皆難辭違失之責」。


對此葉慶元回答,自己所引的103年教育部公函,就是對監院糾正的回覆說明。而且行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的糾正案。糾正案是監委判定處理「不妥當」,至於解聘蕭曉玲的「合法性」,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於民國100年判決蕭曉玲敗訴定讞。蕭曉玲申請再審,又於102年被駁回。


葉慶元進一步指出,就算柯市府不顧行政法院的判決,以監察院糾正案作為撤銷蕭曉玲解聘案的基準,但依據行政程序法121條,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而監院糾正案至今已經三年半,也已經不符法律規定。


他也表示,不了解如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教改團體,「怎麼可以只因為蕭曉玲片面宣稱被政治迫害,就這樣盲目地支持一個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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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元。(引自葉慶元臉書)
   
[attach]115956279[/attach]
蕭曉玲。(聯合報系資料照)
------------------------------------------------------------

讓這樣的老師復職,全台北市的家長真的是"感恩"柯神、"頌讚"柯神!柯神"奇妙"不可思議!


【裁判字號】 100,判,1893
【裁判日期】 1001103
【裁判案由】 解聘
【裁判全文】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100年度判字第1893號 上 訴 人 蕭曉玲


⋯⋯


調查小組將上訴人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具體事實,分為六項,分別如下:
1.具體事實一:(1)上訴人上課可以整節連續播放影片搪塞教師應盡義務,最高紀錄甚至高達九週。(2)有多位同學指其
上課遲到、中途失蹤、播放影片未講解、躲在隔壁教學準備室講電話或做私事,也不知下課等。


2.具體事實二:(1)多位同學指證上訴人要求學生填寫不實日誌紀錄。(2)對於不願意依照上訴人意思修改日誌的808班學藝股長,上訴人將其留滯在門窗關閉之教室內嚴厲質問,致該生身心受創,家長提出抗議。(3)多位學生表示上訴人經常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幹!、以Shit、Stupid 等不雅字眼羞辱學生。


多位學生表示上訴人經常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幹!、以Shit、Stupid 等不雅字眼羞辱學生。

「一個行為脫序、經行政法院判定敗訴的老師,只要宣稱自己遭受政治迫害,柯文哲市長就可以違法准許重新復職,並可以領到9年薪水」


我不希望我的小孩給他教到....





作者: darkultraman    時間: 2016-9-25 12:22 AM

本帖最後由 darkultraman 於 2016-9-25 12:22 AM 編輯

這是真的嗎?? 這樣的老師只要用政治迫害的名義就可以復職還領回這中間沒領到的薪水, 這叫轉型正義..或是正義已轉型??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9-25 12:36 AM

這個柯P真的太過分了~無視法律的存在~
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爽~這算什麼?太自大了~

難怪民心向背~
自作自受~
作者: drinksemen    時間: 2016-9-25 12:37 AM

如果是罵學生 還說是政治迫害...那就不太對了吧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6-9-25 01:09 AM

現在的小孩都罵不得,不太相信蕭那麼大膽會這樣罵,而不被家長告

尤其手機都很方便,要就公佈證據,在新聞上這樣放話是沒有意義的,會信的人也不過如此而己

補充內容 (2016-9-25 10:19 AM):
2007年早就有照相跟錄影的手機了,哪來沒幾隻的說法?OKWAP有用過嗎?

補充內容 (2016-9-29 09:20 PM):
發生的地點是偏遠地帶再嘴2007年學生沒手機的事好嗎?邏輯很重要...懂嗎?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6-9-25 01:44 AM

我覺得應該要公開錄音跟錄影
作者: jim0310    時間: 2016-9-25 05:01 AM

法院判決都無路用了,那接下來廢了算了
政治迫害真好用,難怪法務局長要請辭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6-9-25 05:53 AM

民進黨執政
會吵的有糖吃
沒看到到現在有吵的全吃到糖
原來轉型正義是這樣

作者: cwan7788    時間: 2016-9-25 07:29 AM

本帖最後由 cwan7788 於 2016-9-25 07:32 AM 編輯

裡面也有些疑點沒講出來阿,比如說當初鬥蕭曉玲的都升官!?

順便說從2002到2011年,台北市學校年共有13人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遭解聘、停聘。但這些幾乎都是性侵案或重大犯罪。

順便說一下蕭曉玲老師
96年3月3號得到行政院服務獎章的證書(上述指控還能拿到服務獎章?
96年8月1號學校聘為課發會委員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招集人(這種上課方式就可以當上?
96年11月12號告郝市長違反教師選書權(一綱一本)

哪個時候開始不適任呢?
當時後的副局長林騰蛟說: 96年11月12號開始不適任。


作者: nrincj741    時間: 2016-9-25 08:23 AM

如果這些都是真的,那復職真的是沒天理。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9-25 08:33 AM

什麼樣的人交什麼樣的朋友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作者: MRLIN    時間: 2016-9-25 08:54 AM

法院確認都不算數...

那麼台灣到底什可以算數

民進黨確認嗎?
作者: MRLIN    時間: 2016-9-25 08:56 AM

雖然台灣法院很恐龍沒有錯


但是這已經是台灣少有剩下來的公約數了
作者: e9406036    時間: 2016-9-25 08:57 AM

我都快忘了他是誰了

以後真的上課都要小朋友開錄影了


作者: 二隻魚    時間: 2016-9-25 09:19 AM

復職是因為程序不對 並不表示她沒問題
作者: sorry886    時間: 2016-9-25 09: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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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imea9    時間: 2016-9-25 09:25 AM

雖然這方說法也不能盡信
不過通常校方都是懦弱地息事寧人,袒護老師的
他要能做到讓校方挺不下去
這老師真的是只能說
3好+1好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9-25 09:28 AM

"行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的糾正案"

一個監督機制被這樣羞辱

監察院可以廢掉了 (攤手

五院之一被架空成這樣

五權分立喊爽的
作者: tcttct    時間: 2016-9-25 10:04 AM

繳稅養一堆不適任天兵教你我的小孩!跟柯丕坐同桌就能否定事實,綠營都沒小孩嗎?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6-9-25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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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6-9-25 10:38 AM

所有反對這位音痴下三...老師復職的人啊~
你們都不瞭解偉大的柯屁神的轉型正義嗎?
轉型正義神經........常過嘴上的說了算!
反正交的不是他的小孩!賠的不是他的錢!
是那些被教小孩家長的錢!
拿自己的錢賠給一個音痴下三...來折磨自己的小孩...
台北中山國中家長們.....唉!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9-25 10:49 AM

柯市長真的在學他最討厭的蔣介石,完全忽視法律判決,難怪楊局長要辭職,平常省這省那,結果一次付給這被法院判決失職的老師九年薪水,真是大方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6-9-25 11:20 AM

所以說柯P比法官大,柯P可以公然違法,還有忝不知恥的網友護航,真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已經判決定讞就沒什麼好說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有這樣的老師再次證明台灣的教育只會禍害子孫!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9-25 11:56 AM

本來罵人就不時很正確的行為,但是如果為人師表應該要做好榜樣,更不該以罵人為表率
作者: cm461042    時間: 2016-9-25 12:30 PM

都己經走到最高法院  代表己經求證再次求證沒問題  柯p越老越糊塗 而且學生也反對 代表這個老師有問題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6-9-25 12:46 PM

所謂轉型,是指事物的結構形態、運轉模型和人們觀念的根本性轉變過程。

民進黨已經很老實的告訴大家,這是「轉型」正義了,不再是大家認知中的是非、道德觀的正義,而是民進黨重新定義的「正義」。

我們常說一個殺人魔是因為人格扭曲,所以不可理喻。現在「正義」被扭曲、轉型了,我們還需要討論什麼?
作者: darkdaily    時間: 2016-9-25 01:05 PM

他們的轉型正義就是 顏色對了 什麼事都是對的
管他做過什麼事
作者: MRLIN    時間: 2016-9-25 01:07 PM

本帖最後由 MRLIN 於 2016-9-25 01:09 PM 編輯

話說被迫害(?)這招


民進黨已經用幾次了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6-9-25 02:03 PM

假設老師辱罵學生就不應該?是否可以公佈當時錄影情形還到真相?到底是政治迫害還是解職有理?
作者: Vurr    時間: 2016-9-25 02:28 PM

本帖最後由 Vurr 於 2016-9-25 02:29 PM 編輯

馬的這顆文則怎麼一直亂搞阿幹
作者: 463544911    時間: 2016-9-25 02:35 PM

這種為人師表真是吝人汗顏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6-9-25 0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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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9-25 02:45 PM

管妳是非黑白,當今社會以顏色來論是非,也太好笑了。
作者: GGYY0819    時間: 2016-9-25 02:48 PM

這意思是說,
管他犯了什麼罪還是做了脫軌行為,
只要趕快罵個國民黨的名人或者高官,
被判刑被處罰都是政治迫害‧‧‧

柯大人能在短短的時間裡把自己搞臭成這樣,也算是神了‧‧‧
作者: body007    時間: 2016-9-25 07:22 PM

本帖最後由 body007 於 2016-9-25 07:23 PM 編輯

大概是時代不同了,自從有ncc之後,不良畫面如吸煙等等,不雅字眼全部要霧化或嗶掉,不要再嗶了,其實我還很想聽耶,有些綜藝節目就愛嗶,嗶掉反而就不好笑了(啥~衛道人士又要跟我說,會教壞小孩,我只能說,髒話沒開堂授課過,但大家還不是自己都學會了,只是不會亂說而已,不然你怎會聽的懂別人在罵XD)。
記得小學、國中的時侯,我那時一班還有50多人的時代,會被學生討厭的老師是那種很凶很嚴的,你他x只要是好好先生好好小姐大家都喜歡,就算你教的再爛也會被喜歡,你當全天下的學生都很愛上課,沒學到東西世界就要崩潰了?而凶的老師常罵人很正常,不雅字眼算是基本款,何況,大家難道都認為全天下的小孩每個都是乖乖牌,永遠都是聽話的小孩?

我不知曾幾何時,音樂課在台灣變的這麼重要了,我個人國中是讀私立學校,升學為主的,你現在要我回想國中音樂上過什麼,哇~~~~~我想不起來我國中的音樂老師是誰耶!音樂課不就是國文課或是數學課嗎?現在把音樂老師上課不認真的種種情況,說的好像罪大惡極,他x的害你音樂課學不到東西,所以影響到你人生的前途?光是從這一點,到這麼大動作的指責蕭老師教學不力、行為不檢,我就覺得違反我過去的認知。

我相信蕭老師是一個容易被討厭的老師,如果我是他學生,我也不會喜歡這種愛罵人的老師,但我一定巴不得他越混越好,這樣上課才輕鬆,可以偷懶,我真沒想到現在的學生都這麼上進,連音樂課都這麼重視在天上去了,真是太棒了,以後台灣的音樂才子才女一定多如過江之吻仔魚。

我不管蕭有多被討厭,解職程序不合法說再多都沒用,何況這些指證的說詞這麼多不合理的疑點,從家長會到學生抗議行為到一路收集的證據,怎麼看都覺得是刻意有目的的行為,當中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
作者: amber0843    時間: 2016-9-25 07:41 PM

蕭師 根本就該解職
而且還應該追討牠過去 所有領過的薪水
根本沒資格當老師
只有柯文哲這種爛貨  會為了政治立場  跟他上下交相賊
賠牠九年薪水  可以都從柯文哲薪水扣嗎?
要從的納稅錢裡扣  想到就幹
作者: stupidest_x    時間: 2016-9-25 07:49 PM

法院是採信校方所提出的證據,但校方叫學生填下不實的問卷調查當證據,光是問卷內容引人誤導式的問卷就存在很大爭議。
過程非常的冗長,有閒的人自行google來龍去脈,蕭老師很明顯是被政治力而被fire的!
作者: gs123    時間: 2016-9-25 07: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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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ADC    時間: 2016-9-25 07:57 PM

上學遲到早退算什麼
我高中同學也常這樣啊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9-25 08:05 PM

好威啊....譙小朋友吔....這種人能當老師啊....台北市長你那裡有事....是不是要家長用非法正義要回來啊...還是學生自己要回來啊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9-25 11:35 PM

原來柯P之前在搞什麼省錢的小花招都是騙人的~
這次市府憑什麼付給她九年的乾薪?
你要讓她復職到柯P辦公室上班沒人攔~
但你憑什麼要納稅白白養她九年啊~
媽的~台灣選罷法何時可以修改啊~
這種爛人人民有權趕下台啊~
作者: god90150    時間: 2016-9-26 03:52 AM

本帖最後由 god90150 於 2016-9-26 03:54 AM 編輯

在台灣
千錯萬錯
只要扯到政治就沒錯
只要說自己是政治迫害或建國基金這類屁話
就會有人挺啦
悲哀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6-9-26 06: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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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utywatch    時間: 2016-9-26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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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yu11    時間: 2016-9-26 11:21 PM

怎麼可以審判她呢?
她可是曾任台灣民政府~台北州的州長
還想復職和賠款?
她是台灣民政府的人~要賠什麼?
作者: typcon    時間: 2016-9-26 11:34 PM

我認為柯P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   
為何要先做這件事情

這件事情的沒有重要性吧?
作者: 隨風飄舞    時間: 2016-9-26 11:37 PM

習慣就好,咱以前的高中音樂老師也是,上課不知道在教啥,之後高二下的某周就消失了~
作者: mayiiooM    時間: 2016-9-27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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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inyi    時間: 2016-9-27 12:11 AM

呵呵...上次看"某視新聞台"做的民調....支持柯批連任的有85%支持率!
WTF...七月半不是過很久了嗎!?  柯柯  XXD
作者: king2000    時間: 2016-9-27 12:24 AM

不曉得是真的是假的
我只知道他黨人利益
作者: 13670018    時間: 2016-9-27 12:42 AM

還迫害咧....繼續當你的台北州長就好了啊....
州長耶,超大的耶,幹嘛硬要回來當老師?
不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存在嗎?妳是當幽靈國的老師喔?
這個組織的人我看都有精神分裂症....
作者: 呼啦呀比    時間: 2016-9-27 01:08 AM

本帖最後由 呼啦呀比 於 2016-9-27 02:18 AM 編輯

調查報告不是都胡爛扯一通?
網路上有轉型正義公聽會全程4小時 我都下載聽完了
有點扯 調查小組的成員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調查小組?
那調查報告是怎麼寫的?其中用了多少骯髒的手段去鬥爭蕭老師?
法官是依據調查報告做判斷的
如果調查報告有瑕疵法官又怎麼可以用這做依據?

更何況試問誰沒被老師罵過?
怎麼會那麼剛好是蕭曉玲老師去按鈴控告郝龍斌之後沒多久學校就啟開教評會?
呵呵…那之前怎麼都沒對他怎樣?
剛剛好這種時間點上…

還有怎麼連監察院的錢林慧君都說某種政治力介入教評會的召開??
另一點監察委員去查這蕭老師有沒有強迫學生去改教室日誌
答案是…沒有!!!
因為教室日誌從頭到尾都是蕭老師自己寫的
那又何來強迫學生去改?自己改不就好了?


呵呵~~
是不是被政治批鬥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啦!
至於『對此葉慶元回答,自己所引的103年教育部公函,就是對監院糾正的回覆說明。而且行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的糾正案。
葉慶元說的沒錯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
但是!葉慶元先生也請你搞清楚那14項指控監察院最後都有做出調查了!也都一一指出都是不實指控…


作者: thepstar    時間: 2016-9-27 01:24 AM

能弄到撐到現在的兩位局長都為此下台
柯P的手法真的不是很妥當
作者: gbc927323666    時間: 2016-9-27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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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_tei    時間: 2016-9-27 09:33 AM

柯文哲真的有病,但重點還有很多人支持他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6-9-27 09:53 AM

哈,會這麼大費力氣解釋,必有詐。

請提出判決所有證據供查核,才不管誰是法官。

陪審團制在目前台灣實在必要
作者: steve007007    時間: 2016-9-27 10:02 AM

講真的...已經太多證據被銷毀
為什麼之前這種新聞不出現來遏止她復職...要等柯文哲做了之後再說
種種都是算計....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6-9-27 10:12 AM

甚麼事情都要以政治凌駕專業,難怪柯市長留不住人才
作者: pandaorz    時間: 2016-9-27 10:15 AM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舉證的過程,定罪的推論看過後,再來說蕭怎麼樣吧!
作者: sankight    時間: 2016-9-27 10:15 AM

她自己都已經承認有罵學生,
上課也不認真,
不管她是"州長"還是"總督",
也不管其它公開罵學生的老師有沒有受到處罰,
她就是不適格的老師,
沒有直接fire她就是台灣被稱為"鬼島"的理由之一。
作者: touoda    時間: 2016-9-27 01:48 PM

甚麼叫做正義,就是遇到對的人不管做甚麼事都是對的,這就是正義。
作者: shrek945    時間: 2016-9-27 02:12 PM

以這種語言汙辱...是否也太小題大作囉?
的確學生在現在是個寶啊!
不可對她太嚴苛!...將來呢???...試問各位哪一個可以讓這小孩有競爭力啊?!?!?!?!?!?
作者: fzr2003200    時間: 2016-9-27 02:27 PM

沒有影片沒有真相!
大家各站各派~
要聽誰的?
所以阿~就來個人證物證之類類的馬~
互相抹黑再演啥?
不過我以前老師上課靠邀政府的也不少~
也沒被炒魷魚阿~
作者: rankingdog    時間: 2016-9-27 02:28 PM

看蕭破BAR那一張濺嘴臉~我真想請問柯市長也瞎了眼嗎?這種人都可以當老師代表台灣以經沒人才囉。
作者: weiting_lee    時間: 2016-9-27 02:41 PM

看完整個事件的始末,發現台灣真的病了,一個不適任教師,在判決書上羅列出這麼多不適任的理由,最後竟然因為教評會在審議時不合乎流程而翻案,雖然公文還沒發出來,但不適任的事實還是存在的,我真的有點搞不懂正義的定義了,是不是犯了錯,但是只要警察,檢察官,法官其中有一個環節出了錯,那就變成不是我的錯了,這種邏輯我真的搞不懂。
作者: badgay    時間: 2016-9-27 02:41 PM

一句"政治迫害"就天下無敵了。

作者: kk飛天    時間: 2016-9-27 02:54 PM

很多事情感覺充滿著盲點
整件事情都沒有很明確的經過
只能說作為一個最後決策者
往往需要背負重大言論責任
但是否有利益的收穫
這也難說明
作者: andy3769844    時間: 2016-9-27 0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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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6-9-27 03:11 PM

國中老師而已
就已經學會只放影片給學生看
上課期間還亂跑
作者: happy336    時間: 2016-9-27 03:34 PM

挖靠,這些罪狀會不會太充實
嚇死人了
作者: k2211014    時間: 2016-9-27 03:38 PM

行政法院的判決?
台灣一直到1991年,公務人員的任用還按照整個中國各省分的人口比例來分配,在將近六百個名額當中,台灣包括閩南、客家與原住民族群只分配到21個,當年大學畢業,22歲靠著這種不公平制度考取公務人員的所謂「外省人」,今天才38歲,講白一點,台灣至今仍然是由所謂中國三十五省的菁英實質統治著,這是民主台灣一個無奈的事實。
作者: lalawuwu    時間: 2016-9-27 03:50 PM

蠻奇怪的...關於這個人的新聞
復職前...新聞講她是被政治迫害
復職後...新聞說她罵學生下三濫
柯文哲是看新聞做事嗎.......
如果她是有爭議的...讓她復職 砸自己腳
有那種挖坑給柯P跳的感覺~呵呵

作者: ketanxx    時間: 2016-9-27 03:53 PM

哇咧不虧是鬼島
一句政治迫害什麼都不算
市長說一句才算...真的是柯神
作者: amadeus0411    時間: 2016-9-27 03:56 PM

沒有任何學生家長及她的教師同事出來挺她
可見這個台灣民政府的州長在學校有多誇張
作者: chenctw001    時間: 2016-9-27 04:00 PM

錯了就錯了,我是覺得學校比較對啦,為人師表還是注意一下發言比較好,學生會學。
作者: vickyandjoey    時間: 2016-9-27 04:02 PM

話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啥
不同媒體都會放不同消息
該相信誰呢
作者: dandy03    時間: 2016-9-27 04:16 PM

看來柯廢再差還是很多腦殘柯粉挺,只是到現在台北還是0建設....
作者: aqua232    時間: 2016-9-27 04:21 PM

如果是真的蕭真的不適合當老師了
作者: shadowfoxdm    時間: 2016-9-27 04:22 PM

法院?
現在台灣法院&記者講的話還有人信?
作者: 說不出口    時間: 2016-9-27 05:38 PM

罪行確鑿, 為何還可翻盤?這樣的教師, 還有學校會要?
作者: 700922boss    時間: 2016-9-27 06:02 PM

這社會真的有問題
而且病的不輕
難道不只法官變恐龍
連市長也淪陷?
作者: brook2006s    時間: 2016-9-27 06:30 PM

罵「白目」、「音癡」、「下三濫」當然不對  問題是如果那個學生真的品興惡劣激怒老師呢
全國大中小幼稚園有幾個罵學生罵「白目」、「音癡」、「下三濫」被解聘呢  
作者: jiwtc0219    時間: 2016-9-27 06:48 PM

所謂轉型正義的意思就是朕即天下,朕說了算數,誰發明轉型正義一詞,朕重重有賞!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6-9-27 06:59 PM

台灣的那些無良政客到底要讓台灣的教育到多敗壞的程度阿
這種人還配當人師 我阿嬤都教得比他好

作者: 愛愛小精靈    時間: 2016-9-27 07:22 PM

甚麼東西都能拿來用
真是愚昧的社會
作者: 1000101mic    時間: 2016-9-27 07:23 PM

原來當老師只需要必備,會放影片就可以了呀
這樣幼稚園的小朋友也能當老師了

作者: lakebreaker980    時間: 2016-9-27 08:09 PM

政治歸政治 教育歸教育  但感覺台灣很難做到
作者: 236540000    時間: 2016-9-27 08:1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iller00132    時間: 2016-9-27 08:19 PM

只能說世風日下 老師也越來越不老師了
作者: totalutility    時間: 2016-9-27 09:51 PM

如果最高法院判決為真 不曉得柯在出頭甚麼意思的
作者: lk220610    時間: 2016-9-27 10:51 PM

法院判決都可以否決,當你市長很大嗎?
作者: mark6868    時間: 2016-9-27 10:56 PM

娃屋  聽起來真是糟糕的老師  糟糕到有點不真實  
作者: a100100momo    時間: 2016-9-27 11:17 PM

台北市教育局長剛請辭
搞不好就會找她來當了
作者: 北見柊一    時間: 2016-9-27 11:38 PM

服務獎章...只要服務夠久幾乎每個老師都會有;
召集人這個更有趣了,大家都不想當所以要嘛輪要嘛抽,
簡單的說:屎缺,和認不認真無關。

其實,光是身為台灣民政府的州長這種團體的份子,
法院判決的可信度就無限接近100%了,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6-9-27 11:45 PM

所以法院判決都是屁
這樣大家幹嘛還要守法  
看到綠營諸公和人本的人出來 就知道選對顏色就對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6-9-28 12:29 AM

不適任老師就要讓他下台啦,難道只因為是台灣民政府的台北州州長就可以有特權?
作者: coco105872    時間: 2016-9-28 03:24 AM

做為老師本來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若不正,被人詬病也理所當然
作者: 8792    時間: 2016-9-28 03:38 AM

罵學生下三濫就可解職~那全台還能剩下多少老師
對了~以前老師罵過我~誰可幫我取消他的退休俸嗎

作者: geniusada    時間: 2016-9-28 05:11 AM

反正找柯p伸冤就對了 別人執政都是政治迫害
自己是公平正義 也不用在乎司法了 自己說了算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9-28 10:09 AM

怎麼會有這種老師呀!?
柯P卻為他平反,是惺惺相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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